楊瀾陷捐款風波冷靜回應
“管它八面來,我只一面去”
一向口碑甚佳的楊瀾,最近卻因為十幾年前的一次捐款事件陷入了“捐款風波”。新浪微博用戶“出版人馬志明”發(fā)帖質疑,楊瀾曾在1997年將《憑海臨風》的20萬元稿費捐給希望工程后,又以工作經費的名義領走了同樣數(shù)額的費用。消息一出頓時引發(fā)軒然大波,在楊瀾發(fā)出微博澄清之后,質疑聲音仍然不斷。不過,希望工程負責人與楊瀾老公吳征都力挺楊瀾,也有不少網友為其喊冤,“看來,以后明星沒事兒別捐錢!”
為紅十字會喊冤惹火燒身:被爆捐20萬元拿20萬元
十幾年前的捐款事件,為何在今天才被挖出?原來都是因為最近網絡走紅的“郭美美”事件,對此,楊瀾曾發(fā)文為紅十字會喊冤:“這就怪了,我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常務理事,沒聽說過紅十字會有商業(yè)總經理這么一職位,別是頂紅十字會招牌吧!還有消息說她是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之女, 這就更不靠譜了,郭長江只有一兒子,沒閨女。”
沒想到,楊瀾的這句話卻惹火燒身,帶“V”認證的新浪微博用戶“出版人馬志明”發(fā)出的一條微博引起了軒然大波:“電視界的‘大腕’楊瀾女士,‘簽收’更多。記得有一次她捐給希望工程20萬元,但第二天,青基會就和楊瀾簽協(xié)議從我們那里又領走同樣數(shù)額(20萬元)的‘工作經費’……我清楚地記得楊瀾此后又以同樣方式,多次從青基會財務部領取過希望工程的大額工作經費……”“出版人馬志明”隨后也表明該消息是自己轉載而來,這篇帖子其實出自“柳楊”之手,發(fā)表日期為2002年12月30日。
楊瀾澄清傳言:20萬元是推廣費,個人未取分文
消息猶如重磅炸彈,引起軒然大波。隨后楊瀾更新微博,正面回應了質疑。“有網友問我曾從希望工程領取工作經費的事,說明一下:1997年我從《憑海臨風》稿費中取出30萬元捐給希望工程,其中10萬元作為助學金給了上海的一百位貧困生,其余20萬元受希望工程委托用于海外推廣。包括支付電視攝制組去大別山區(qū)采訪希望小學以及后期制作、英語配音等費用。該新聞短片在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晚間新聞播出,并通過主流通訊社發(fā)稿,增進了希望工程在美國的知名度和籌款能力。還有部分費用用于邀請聯(lián)合國相應官員來華考察希望工程的機票。以上各種支出已向青基會報備。我個人未取分文,也沒有領取其他經費。特此聲明。”
與此同時,希望工程創(chuàng)始人、青基會原秘書長、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也表示,希望工程能走向海外多虧了楊瀾,“這件事不存在任何問題,她的捐款須先打入青基會賬上,這不能說成是她私吞了捐款……楊瀾當年不僅捐了款,還親力親為拍出非常好的紀錄片,又出面請聯(lián)合國官員到中國考察希望工程,這對希望工程走向海外的幫助非常大。”
不過,即便如此,仍有不少質疑的聲音傳出,一位網友稱:“利用捐款避稅在美國很普遍,至于把捐出去的錢再拿回來這就是楊瀾的創(chuàng)新了。證明當年在香港股市圈錢暴富不僅是吳征的點子 。”還有網友要求楊瀾出示證據(jù),“慈善可是公開、公益、公正的透明行為,有義務向公眾公開賬目。”
不過,漩渦中心的楊瀾似乎并未受到影響,26日下午她再次更新微博,大發(fā)感慨:“昨天坐了十幾個小時飛機來到希臘雅典,作為All Star Fans參加為智障運動員舉辦的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雅典晴空萬里,衛(wèi)城依然屹立。上次來是十六年前了。有朋友問這兩天的風波是否影響心情。當然會有,但做公益出乎本心,坦然得很。今后還要繼續(xù)做公益。管它八面來,我只一面去。謝謝朋友們支持。”(責任編輯:admin)
- “掃一掃”關注融合網微信號
免責聲明:我方僅為合法的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所發(fā)布的內容提供存儲空間,融合網不對其發(fā)布的內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證:不保證內容滿足您的要求,不保證融合網的服務不會中斷。因網絡狀況、通訊線路、第三方網站或管理部門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導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網,融合網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在融合網發(fā)布的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網目前各產品功能里的內容)僅表明其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的立場和觀點,并不代表融合網的立場或觀點。相關各方及作者發(fā)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傳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站的觀點和立場,更與本站立場無關。相關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臺上發(fā)表、發(fā)布的所有資料、言論等僅代表其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網站立場無關,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交易等方面的建議。用戶應基于自己的獨立判斷,自行決定并承擔相應風險。
根據(jù)相關協(xié)議內容,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已知悉自身作為內容的發(fā)布者,需自行對所發(fā)表內容(如,字體、圖片、文章內容等)負責,因所發(fā)表內容(如,字體、圖片、文章內容等)等所引發(fā)的一切糾紛均由該內容的發(fā)布者(即,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承擔全部法律及連帶責任。融合網不承擔任何法律及連帶責任。
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在融合網相關欄目上所發(fā)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內容(如,字體、圖片、文章內容等),經相關版權方、權利方等提供初步證據(jù),融合網有權先行予以刪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機關查處的權利。參照相應司法機關的查處結果,融合網對于第三方企業(yè)用戶所發(fā)布內容的處置具有最終決定權。
個人或單位如認為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在融合網上發(fā)布的內容(如,字體、圖片、文章內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的,應準備好具有法律效應的證明材料,及時與融合網取得聯(lián)系,以便融合網及時協(xié)調第三方企業(yè)注冊用戶并迅速做出相應處理工作。
融合網聯(lián)系方式:(一)、電話:(010)57722280;(二)、電子郵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對免責聲明的解釋、修改及更新權均屬于融合網所有。